為規范做好2020年渝北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重慶市渝北區職業學校怎么報名,根據市教委《關于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渝教發〔2020〕12號)、《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渝教基發〔2020〕1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重慶市渝北區職業學校怎么報名,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村校(點)的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區教委備案,區教委與學校對其實施入學情況追蹤。
(二)就近免試原則。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等違規方式選拔學生,一律不得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三對口”入學辦法,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依據戶籍在對口學校就讀。
(四)同步同權原則。2020年起,全區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發布招生計劃、同步信息登記、同步網上報名、同步審核報名材料、同步開展招生錄取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享有同樣權利,履行同樣義務,實現共同發展。
(五)破立并舉原則。建立規范招生制度,破除跨區域掐尖招生、義務教育招生錄取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掛鉤等突出問題,根治學校招生亂象。堅持規范行為與提升質量并重,形成良好教育生態環境,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六)規范公平原則。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中小學入學條件及資料準備
1.“三對口”學生入學
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戶籍在我區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法定監護人持有以下證明材料原件重慶市渝北區職業學校怎么報名:
(1)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2)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3)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重慶市渝北區職業學校怎么報名;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
2.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兩為主”政策,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指戶籍登記在區外,隨務工父母到渝北城鎮區域同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隨遷子女申請入學時,需法定監護人持有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
(1)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法定監護人在渝北區的合法住房證明(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房者應附租房合同和房東房產證復印件)。
(3)法定監護人在渝北區的合法工作證明(就業勞動合同、攤位租賃合同、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等),截止2020年6月20日已在我區工作時間在6個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間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明細或納稅證明。
(4)法定監護人在渝北區的合法居住證明。法定監護人為市外戶籍的,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2020年6月20日前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登記憑證(2019年12月20日前辦理的)。
(5)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3.特殊類學生入學
(1)殘疾兒童
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的殘疾適齡學生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公辦學校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由區教委協助其進入渝北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納入學籍管理;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
(2)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開發征地農轉城人員子女
由拆遷、征地實施鎮(街)開發辦于6月20日前統一造冊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龍興、石船區域的開發人員主要安排在龍石片區就讀。
(3)各類優待政策對象子女
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華僑、援藏干部、港澳臺同胞、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或傷殘警察、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在渝北工作的外籍專家、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4)區外就讀小學的畢業生
在區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持畢業證、戶籍資料、房產資料到對口初中申請入學,也可按照相關政策在畢業學校所在地申請就讀初中。
(5)其他特殊情況
符合“三對口”條件,遷入戶籍未滿1年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符合“三對口”條件,本人和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份額未達51%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在重慶市第八中學校、渝北區數據谷中學校、渝北區巴蜀小學校、渝北區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學校等學位緊張的學校招生范圍內,二手房業主子女需遷戶入住滿五周年才能按“三對口”政策入學,遷戶入住未滿五周年的二手房業主子女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與購房業主一并遷戶并共同居住的子女按照“三對口”政策入學,因婚姻變化新遷入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4.學生轉學
(1)“三對口”學生轉學
凡2019年8月31日前戶籍在我區的轉學生,需法定監護人持有以下證明材料原件:
①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②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③需提供原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畢業年級原則上不轉學)。
對口學校無空余學位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2)流動人口隨遷子女轉學
因學位有限,城區不受理流動人口隨遷子女轉學申請。
(二)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分類錄取。義務教育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審批的辦學規模、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小區配套業主子女、九年一貫制直升初中、小語種學生、舉辦者子女等類別核定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計劃招生。
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采取登記注冊方式直接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委統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將邀請今年無直系親屬入學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執行電腦隨機派位,紀檢監察機關、家長代表全程參與監督,公證處工作人員現場公證過程及結果。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產生后,由“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發送手機短信通知學生家長登陸系統查詢隨機派位結果。經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須在6月21日18:00前登錄系統進行確認,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回到公辦學校錄取體系,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統籌安排,保證公辦學?!岸档住?,防止學生輟學。
平穩實施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稍O置小升初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數大于免試直升計劃數,將由區教委實施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三)報名審核流程及通知書發放
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全區實行網絡報名登記+現場核實的招生方式(重慶八中渝北校區、渝北區數據谷中學招生除外):
1.網上申請: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
申請人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co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信息采集。
2.線上初審
(1)學校對“三對口”學生申請材料線上初審: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
(2)教管中心(學校)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申請材料線上初審:2020年6月25日—6月30日
3.資格審查
(1)“三對口”資格審查: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區教委調取各校招生數據,與公安、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信息比對,將符合“三對口”條件的學生信息發至學校。
(2)流動人口資格審查:2020年7月1日—7月7日,由申請人持原始資料到教管中心(學校)查驗,教管中心(學校)對申請人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4.招生錄取
(1)6月20日,公、民辦中小學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2)6月21日—6月23日,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三對口”學生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對應劃片學校登記、審核、錄取。
(3)6月23日,民辦學校發放通知書。6月25日前,公辦學校發放“三對口”學生錄取通知書。
(4)7月15日前,由教管中心(學校)反饋申請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7月15日之后不再受理。初中流動人口招生由區教委指定的學校自主實施,時間與小學同步。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控制辦學規模
渝北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總計劃:小學16250人,初中12860人。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規模,堅決防止新產生大班額,努力控制大校額,努力穩定鄉村學校生源,著力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加快城市開發區配套學校建設,保證學生就近入學需要。穩步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小班化教學。
(二)合理劃定招生片區
2020年,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綜合考慮新舊城區生源分布,統籌調控城區學校班額,適當調整龍溪、悅來、回興地區部分學校招生片區,合理劃定空港新城和雙鳳橋地區學校的招生片區。片區劃定后,各校要及時更新招生信息,熟悉路段情況,做好生源接收工作,保持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三)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作用
區教委將依托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揮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在治理擇校問題上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通過嚴格的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保障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提供技術支撐。學籍一經確立,不得擅自調取,學籍發生異動的,必須經區教委審核同意。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后置程序,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任何學校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各校要做好為學生轉接學籍和新建學籍工作,方便學生“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為正式在校生。
(四)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
各學校要密切關注轄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報到入學情況,建立入學登記臺賬,重點關注殘疾學生、留守兒童、貧困學生等群體的就學情況,對無法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和完善緩學、免學手續,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實。轄區內若出現失學兒童,學校應及時勸返,并作好勸返過程中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的收集,勸返3次無效的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共同做好勸返工作。對無故未按時報到入學的,特別是初中學段入學新生,要加強家校聯系,及時了解情況,切實做好疑似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全面實施小學、初中雙控保學。按照教育部《禁止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若干規定》,對機構或個人違法違規導致適齡兒童、少年未接受義務教育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問責,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五)嚴格規范特殊類型招生
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十項禁令”。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別是初中學校以體藝特長生、科技特長生等名義招生。加強對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國際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國籍學生。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不得按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學師資,促進教育公平。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不得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
(六)妥善解決招生中的特殊問題
1.要高度關注在“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學生,對未按《義務教育法》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要立即啟動義務教育學生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對其法定監護人發放勸返通知書,切實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對學籍管理系統空掛學籍的學生,區教委將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去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2.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委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政策妥善解決。任何學校不得拒絕接受應當在本學區范圍內入學的學生和區教委統籌安排的學生。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校要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抓好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各校要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區教委報告,同時大力規范招生行為,合理引導家長。各校要做好招生入學相關的安全穩定工作,成立應急小組,制定招生應急預案,加強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預判,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各種突發情況,妥善處理。
(二)嚴肅工作紀律
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面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分班考試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因違規招生被教育部門通報的民辦學校,年檢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限期整改,依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減招生計劃;拒不執行改正的,依法依規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區域內主流媒體和學校宣傳平臺,廣泛持續地宣傳招生政策,堅持正面發聲,讓廣大群眾充分理解中央精神、教育部要求和市里的意見,形成社會理解、家長理解、學生理解的普遍認同。各校要加強信息溝通,發揮教師與學生、家長直接聯系的優勢,深入解讀闡釋義務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具體安排,消除學生和家長的焦慮心理,努力營造社會各界廣泛理解、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各學校要在渝北區招生方案公布后,開辟義務教育招生專欄,公布本校招生入學政策、工作安排、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方便群眾查詢義務教育招生有關情況。各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2020年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并于6月13日前報區教委備案。各校須于7月20日前將招生情況報區教委基礎教育科(郵箱地址:jjk18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