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2021重慶中專春季招生,山西省教育廳就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發出通知,全文如下:
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晉教職成函〔2021〕22號
各市教育局,有關高等職業學校、各省屬中等職業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扎實推進《山西省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行動計劃》,切實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含有關高等職業學校中專部,下同)招生工作,進一步鞏固中等職業教育的基礎性地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落實職普比例大體相當要求
1.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各市要按照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例大體相當的原則,科學制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并嚴格實施,推動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職普比例較低的市,要重點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比例,切實保證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
2.加強工作綜合考評。各市要把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納入目標責任考核范圍。省教育廳將把職普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列為對市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內容。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職普比例落實到位的市,優先列入省級財政支持的項目遴選范圍2021重慶中專春季招生;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職普比例落實不力、普通高中超計劃招生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實行嚴格的追責問責。
二
嚴格規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學行為
1.嚴格落實學校招生資質公示制度。各市要按照《山西省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行動計劃》中“每個縣重點辦好一所中等職業學?!钡囊?,做好區域內中等職業學校資源整合、布局調整工作。2022年開始,每個縣(市、區)只核準1所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具備學歷教育招生資質。要嚴格按照我廳公布的具備招生資質的學校名單招生,未取得年度招生資質的學校不得招生。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專業不得招生。未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中等職業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異地分校、辦學點。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與非學歷教育機構聯合辦學。中等職業學校開展聯合招生應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對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未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中等職業學校異地分校、辦學點,要堅決取締招生資格。
2.嚴肅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紀律。嚴禁在招生過程中進行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2021重慶中專春季招生;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2021重慶中專春季招生;嚴禁初中學?;蚪處熢谡猩^程中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2021重慶中專春季招生;嚴禁虛假宣傳、欺騙招生。要以零容忍態度嚴懲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3.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職責。各市要加快建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相關信息,為考生和學校提供公平選擇機會和有序招生環境。要向社會明確告知公示網站,做到詳實、準確、及時公示。各市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嚴格執行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宣傳審核備案制度,學校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簡章等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考試部門審核備案方可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須保留到當年的招生工作結束。在招生錄取階段,要及時準確公布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20個工作日。
4.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各市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嚴格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學生學籍電子注冊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專人負責、管理和操作,嚴格按程序做好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和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確保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學籍電子注冊工作。春季注冊僅限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原則上春季注冊截止到2021年4月20日。2021年教育部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質量通報制度,并將中等職業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質量情況列為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和優質專業遴選以及2022年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轉移支付的重要考量因素。
5.嚴格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各中等職業學校要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準確填報學生注冊信息,及時填報轉學、轉專業、退學、休學等學生學籍異動信息。中等職業學校要做到學生、學籍、經費相一致。嚴禁不具備辦學資質的辦學機構在中等職業學校掛靠招生并注冊學生學籍;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虛報學籍或保留流失學生學籍;嚴禁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掛靠中等職業學校學籍;嚴禁利用虛假注冊學籍信息等手段冒領、套取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
6.嚴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學管理。要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實行分類注冊、分類管理。不斷完善教學管理制度,持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科學制訂和實施不同生源人才培養方案,實施針對性的教學計劃,改革人才評價模式。要特別加強對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管理,單獨編班組織教學,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7.嚴格中等職業學校經費管理。中等職業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免學費政策,嚴禁以聯合辦學的名義套取財政補助經費,嚴禁邊免邊收,嚴禁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在收費許可證許可期間,可按規定收取高于免學費補助標準部分的經費。
三
加強招生宣傳和服務
1.積極拓寬生源渠道。各市、各中等職業學校在認真做好應屆初中畢業生招生工作的同時,要積極拓寬生源渠道,廣泛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招收以上生源,可采用學年制形式,也可采用學分制形式,由招生學校結合生源實際自主選擇,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實施。
2.加強招生宣傳引導。各市、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大綜合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高職擴招、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高本貫通試點、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擴招等有力政策,積極引導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要加強地方主流媒體、新興媒體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宣傳力度,讓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了解國家和我省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助學扶貧、招生就業、升學和資助等相關政策。利用致家長學生的一封信、隨錄取通知一同寄送等形式,讓學生第一時間了解中等職業教育資助政策,了解接受資助的方式和渠道。要密切關注招生輿情,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要準確解讀國家職業教育助學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考生、殘疾考生、“兩后生”等群體給予更多的關懷和幫助,不讓一個新生因經濟困難而放棄入學。
四
按時報送招生計劃和進展情況
1.編制報送招生計劃。請各市按照職普比例大體相當原則,合理安排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計劃,5月15日前,將《2021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表》加蓋公章報省教育廳職成處。
2.報送招生進展情況。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月報制度,請各市教育局、省屬各有關中等職業學校于8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按照“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的數據填報《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情況統計表》,向省教育廳職成處報告招生進展情況。
◎ 報表電子表格和加蓋公章掃描件發送至職成處電子郵箱:zcc@sxedc.com。
◎ 聯系人:楊老師 趙老師
◎ 電話:0351-3046534
山西省教育廳
2021年4月28日
來源|山西省教育廳政務新媒體